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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一)

来源: 资产监督管理处 日期: 2025-03-17 15:05:00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现将1-3月份发现的部分问题隐患给予曝光,希望各有关企业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维护供销社直属系统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隐患

检查时间2025年3月5日

隐患地点:宁夏供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兰花桦酒店

隐患问题:兰花桦酒店一楼水房内设有动力二级柜。

法规依据:此项违反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条规定。 特殊作业环境(通风不畅、高温、有导电灰尘、相对湿度长期超过75%、泥泞、存在积水或者其他导电液体等不利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隐患

检查时间2025年3月14日

隐患地点:宁夏金桥物流园

隐患问题:金桥物流园有一辆叉车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法规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向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登记证书。也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叉车等特种设备须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完成登记,登记标志需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隐患

检查时间2025年3月14日

隐患地点:宁夏金桥物流园

隐患问题:金桥物流园再生资源回收站灭火器摆放不符合要求、且部分灭火器过期。

法规依据:此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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