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 > 文件通知 > 文件通知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2020年度社有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 2021-02-19 17:23:12

区社各处(室)、供销集团及社有企业:

根据区社印发的《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宁供社发〔2019〕21号),结合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区社《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及2020年度开展的相关工作,区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并于2020年12月15日至17日,从6类16项具体内容方面对供销集团等9家社有企业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区社党组2021年第3次会议确定,现通报如下:

优秀等次3家:宁夏金桥物流有限公司、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含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的鑫合资产公司、富华商贸公司、供销集团现代农业服务公司、农资总公司)、宁夏供销电讯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良好等次6家:宁夏土产果品茶叶总公司、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宁夏供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金桥宾馆、宁夏中农金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宁夏四季青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社有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决扛起保障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目标,为建设“五个供销”提供有力支撑,为深化系统综合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附件:2020年度社有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统计表

自治区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2月19日

附件

2020年度社有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得分

等次

1

宁夏金桥物流有限公司

93

优秀

2

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含鑫合资产公司、富华商贸公司、现代农业服务公司、农资总公司)

92

优秀

3

宁夏供销电讯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1

优秀

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产果品茶叶总公司

89

良好

5

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

89

良好

6

宁夏供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8

良好

7

宁夏金桥宾馆

88

良好

8

宁夏中农金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85

良好

9

宁夏四季青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84

良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